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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为促进同等学历人员继续学习,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业务水平,经我海南校友会向母校争取,拟定于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在海口市举办《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课程培训班》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,希望有意者(含非校友)尽快电我海南校友会办公室报名。联系人:张馨玟  联系电话:18976449077 一、报名条件 1.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守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,业务能力强,身体健康,并能坚持在职学习。 2. 在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等政法部门工作或在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,且于2012年1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(一般应有学位证书)。 3.不具备上述第二项条件,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,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工作满3年且有专科文凭,但该类培训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,只能取得研究生课程培训结业证书。 二、课程安排 1.英语精读 2.法理学 3.宪法学 4.法律伦理学 5.民法学 6.刑事诉讼法 7.商法学 8.刑法学 9.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0.经济法 11.民事诉讼法 12.国际经济法 13.中外法制史 14.国际法公法 15.国际法私法 16.知识产权法 17律师与仲裁制度 18.邓小平理论 三、学位申请 1.2015-2018年,学员报名参加全国统一举行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,通过2门公共课考试并完成本培训班课程学习的,可以申请论文答辩;通过论文答辩的,由西南政法大学颁发硕士学位证书。 2.学员自入学起,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,在2015年和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入学考试;通过考试并完成培训班课程学习的,可以申请论文答辩;通过论文答辩的,由甲方颁发硕士学位证书。 特别提示:此类情况取得学位的学员,每人需按学校当年执行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费标准补足至39000元。 四、培训费用、期限、地点 1.本班培训费每人每期4000元,4期共计16000元。 2. 培训期限为两年(共四期)。 3. 培训地点为海口市蓝天路《锦鸿温泉花园酒店》。 五、学校主要职责 1.负责制定培训计划。 2.负责选派教师开展培训,并负责解决所选派教师的课酬。如果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在40人以上50人以下,承担选派教师的单程交通费;如果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达到50人或者50人以上,承担选派教师的往返交通费。 3.负责组织培训课程的结业考试。 4.及时向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《西南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课程培训结业证书》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南政法大学海南省校友会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/6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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